為做好市區(含源城區、江東新區)“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現將我局擬定的《河源市區“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有關修改意見或建議可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形式于2020年7月25日前反饋至我局(電子郵箱:hytddj@163.com;傳真:0762-3663002)。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1
河源市區“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2019年中央1號文件和《廣東省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落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20年重點改革工作安排》,加快推進全市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以下稱“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根據《河源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河自然資發〔2020〕135號)要求,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以“總登記”方式對市區(含源城區、江東新區)范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區“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
河源市區“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局統籌實施,源城區人民政府、江東新區管委會組織本轄區的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鎮(街)相關部門、集體經濟組織和有測繪資質的專業技術單位共同完成。專業技術單位包括“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作業單位、“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工作監理單位和“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數據質量控制與建庫單位。
二、技術路線
以滿足“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為出發點,充分利用農村地籍調查、不動產登記數據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成果,依據國家有關調查規程和標準,通過房地權屬調查和測量,補充、完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的不和權屬調查材料和不動產測量圖件,為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確權發證提供依據。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20年6月至7月)
源城區、江東新區分別以政府名義發布總登記通告(詳見附表1),明確總登記的范圍、內容、時限等。建立工作協調機制,落實工作經費,確定外業和內業作業隊伍,開展前期情況摸查和資料收集,制作工作底圖,準備工作表冊、調查工具等。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
源城區、江東新區各選定1個行政村先行做試點,以點帶面,再全面推開。在農村地籍調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不動產登記數據等成果的基礎上,開展農村房屋調查,補充土地調查,全面查清農村土地及房屋的位置、面積以及權屬等基本情況,形成滿足“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要求的權籍調查成果(權籍調查表詳見附表2)。
調查成果初步形成后,提交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預審,對不動產權利人信息、權籍調查成果、登記事項等內容進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個工作日(公告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公告無異議的,根據調查成果制作并輸出宗地圖、房屋平面圖等,連同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等材料一并交由權利人進行簽章。農村宅基地及集體建設用地的審批由所在地的區一級人民政府負責(詳見附表3)。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審核,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予以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市區房地一體化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流程具體見附表4)。
(三)驗收總結階段(2020年12月)
建立權籍調查成果數據庫,對權籍調查成果進行檢查、驗收。在現有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中辦理“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做好登記成果數據匯交,建立成果信息動態更新機制,實現登記發證成果的數字化管理和信息化應用。
做好與已有歷史調查、確權檔案資料的利用、銜接,建立“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與集體建設用地調查檔案管理制度。工作結束后,按統一規格和要求,對成果資料進行整理、立卷、組卷、編目和歸檔等。
對“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成果資料進行整理、檢查及匯總,并對本項工作組織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困難和解決辦法進行梳理,形成工作總結。
四、若干問題的處理
(一)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申請確權登記發證的主體應按照《河源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要求認定,但有下列情形的,也可按規定申請登記發證:非本農民集體成員,屬同一鎮轄區內毗鄰村集體農業戶口成員的,在城鎮規劃范圍外占用宅基地建房,用于自建自用,經戶籍地村委會、土地權屬村委會、鎮政府認定的。
(二)本方案實施時家庭子女已滿 18周歲,無論是否結婚,由戶主(或家庭代表)申請,經該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確認的,每名成年(滿 18周歲)子女均可單獨認定為一戶,并按規定申請確權登記一處宅基地。夫妻與未成年子女只認定為一戶。
(三)涉及補辦宅基地用地審批手續的,用地面積原則上源城區不得超過120平方米,江東新區不得超過150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積原則上源城區不得超過420平方米,江東新區不得超過520平方米。
(四)房屋建造時所在鄉村未覆蓋村鎮(莊)規劃的地區,當事人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時,可不提供房屋符合村鎮(莊)規劃的審批手續。對于未覆蓋村鎮(莊)規劃的鄉村及未覆蓋的時間界限由源城區人民政府、江東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別作出認定。
(五)本次權籍調查采用單邊指界的方式進行,由村民委員會統一組織權利人對本宗地進行指界確認權屬界線,指界完成后以行政村為單位進行統一審查。
(六)政府發布拆遷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村莊房屋以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及房屋在完成權籍調查后只造冊存檔,不頒發不動產權證。占用耕地的宅基地及房屋待此項工作完成后由源城區人民政府、江東新區管委會統籌研究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河源市區“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源城區、江東新區要分別成立領導小組,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財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建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要層層落實工作分工和責任,有效組織開展此次市區“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
源城區人民政府、江東新區管委會切實履行好屬地責任,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及鎮(街道)做好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的相關審查、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做好材料收集、協助測繪單位入戶權籍調查以及權屬糾紛調處等相關工作。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確定權籍調查的作業隊伍、權籍調查成果入庫及登記發證工作。
(三)經費保障
除申請人自行提供高精度權籍調查成果產生的費用外,由政府統一組織的農村權籍調查,不得向申請人收費。河源市區“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經費由市財政統籌,源城區人民政府、江東新區管委會按照市財政審核意見將應承擔的組織實施、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建設、登記發證、宣傳培訓等工作費用,足額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或從現有部門預算資金中統籌解決。
(四)宣傳動員
要加強宣傳動員,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房地一體農村登記發證工作,充分調動農民參與權籍調查指界確認、登記申請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