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河源市財政局部門
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河源市財政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河源市財政局概況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稅收、國庫、政府債務、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措施。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市級財力的建議,深化財政投融資制度改革,參與構建政府公共資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機制,牽頭加快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支撐機制。
(三)代編全市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組織編制、審核年度市級財政預決算草案;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定額;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加強全口徑預算管理;推進預決算公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健全市以下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擬訂市對縣財政管理體制并組織實施。
(四)制定財政中長期收入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組織實施稅制改革,建立完善地方稅體系;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社?;鹗杖牍芾?;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風險。
(五)負責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市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監管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指導監督農村財務會計工作。
(六)負責監管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未脫鉤經濟實體、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等國有資產;負責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負責市屬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組織開展市級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及公共資源統計分析評價工作。
(七)監督檢查財稅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支出的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評價結果反饋應用。
(八)管理全市會計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依法監管外國及港澳臺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在本市境內的有關業務。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局(辦)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市財政票據監管中心、市財政會計集中監督與結算辦公室、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公室、市財政信息管理中心、市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管理中心、市國債回購清欠辦公室。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局本部科室共20個,分別是:辦公室、人事科、法規稅政科、預算科、金融與政府債務管理科、國庫科、綜合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工貿發展科、農業科、經濟建設科、社會保障科、會計科、績效管理科、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監督檢查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農村財務管理科、政府采購監管科。 局機關共有行政編制70名,離退休人員27人。局屬單位共有事業編制76名,其中:核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編制57名,核撥事業單位編制19名,核補事業編制0名,自籌事業編制0名。離退休人員共1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部門收入預算為4031.41萬元,比上年增加662.57萬元,增長19.67%。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031.41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撥款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工作實際調增了人員經費以及部分項目的預算數。
2018年部門支出預算為4031.41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預算2490.41萬元,占總支出的61.78%,比上年增加249.57萬元,增長11.14%。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15.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17.81萬元,公用經費282.3萬元,公務交通補貼75.02萬元。增長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調資政策增加了人員經費支出。
項目支出預算1541萬元,占總支出的38.22%,比上年增加413萬元,增長36.61%。增長的原因主要是根據工作需要調增了中介機構評審費、財政資金檢查工作經費等項目的預算數。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合計51.6萬元,比上年減少13.42萬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萬元),占48.45%,比上年減少4萬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公車改革有關規定,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規范和控制公務用車修理、用油等行為;公務接待費26.6萬元,占51.55%,比上年減少9.42萬元,下降26.15%,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廣東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控制接待標準,規范公務接待管理。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322.42萬元,基本與上年持平。其中:辦公經費246.74萬元、會議費2.5萬元、培訓費4.5萬元、專用材料購置費0萬元、委托業務費12萬元、公務接待費11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萬元、維修(護)費11.4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7.2萬元。
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無政府采購預算。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7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7輛,2018年預計購置/報廢0輛。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標有:全面梳理和優化支出流程,健全預算編制和執行相適應制度;突出重點,認真抓好重點項目支出,在合法依規、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時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爭2018年整體支出目標達到100%。2018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覆蓋率為100%,公開率達到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三)非稅收入:指除稅收和政府債務收入以外,由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國家權力、政府信譽、國有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等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許經營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