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19〕75號
為依法規范河道的管護,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河道堤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廣東省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技術指引(試行)》等相關政策文件,結合實際,現將東江等10條河流河道管理范圍公告如下:
一、劃界河流
全市集雨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省、市級黨政領導擔任河長的河流:東江、新豐江、安遠水、船塘河、秋香江、浰江、洋頭河、中壩河、尋烏水、鐵場河。
二、管理范圍
(一)有堤防的河道: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行洪區,兩岸堤防及護堤地,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護堤地及堤防迎水側以外屬于河道管理范圍。
(二)無堤防的河道:兩岸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和行洪區;無堤防的江心洲,歷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沒范圍屬于河道管理范圍。
此公告內容屬于行業管理,不改變土地的權屬,也不作為土地權屬的證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東江等10條河流河道管理范圍圖
網上公告附件1.東江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網上公告附件2.新豐江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網上公告附件3.安遠水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網上公告附件4.船塘河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網上公告附件5.秋香江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網上公告附件6.浰江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網上公告附件7.洋頭河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網上公告附件8.中壩河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網上公告附件9.尋烏水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網上公告附件10.鐵場河管理范圍示意圖(2019.12.26).pdf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