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2020〕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縣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自然資源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河源市縣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
目標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新時代耕地保護戰略,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守住全市耕地保護紅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2號)、《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9〕20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是指市人民政府對縣區人民政府(含江東新區管委會,下同)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考核(以下簡稱“市考核工作”),每年開展1次。
第三條 各縣區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節約集約用地任務、“三舊”改造任務和土地執法監察工作負責,縣區長(管委會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第四條 市考核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以下統稱市考核部門)組織實施。
市考核部門成立縣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小組,由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考核部門業務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考核部門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己斯ぷ餍〗M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耕地保護監督科,具體負責縣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逐年簽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責任書,責任書應由縣區長(管委會主任)親筆簽名。責任書涉及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按照市國土空間規劃(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解的指標確定,高標準農田建設、節約集約用地、“三舊”改造等任務指標,按照市級部門下達的任務確定。市考核部門每年可根據省調整完善考核指標及相關內容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完善。
第六條 全市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確定的縣區耕地面積、永久基本農田面積數據,備案確認的補充耕地面積數據、高標準農田上圖入庫數據、耕地質量調查評價和分等定級成果等,作為考核依據。
第七條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統一規范,加強對耕地、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的動態監測,每年向省、市考核部門提交監測調查資料,并對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市考核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平臺、臺賬資料等加強監測監管,并結合實地調查進行核查。
第八條 縣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遵循客觀、公開、公正,突出重點、獎懲并重的原則,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結果采用評分制,滿分100分,其中,耕地保護指標占70分、節約集約用地指標占10分、“三舊”改造指標占10分、土地執法監察指標占10分。
第九條 考核采取以下步驟:
(一)安排部署。每年3月底前,根據省考核部門的年度考核方案,安排部署考核事宜。
(二)自評考評。各縣區人民政府按照本辦法和評分細則規定,以及省、市考核部門的要求,對上一年度本轄區內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形成書面報告,于每年4月15日前報送市人民政府,同時抄送市考核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對總結、自評情況及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負責。
(三)實地檢查。市考核部門組織考核組赴各縣區進行實地檢查。按照評分細則逐項檢查評分。
(四)綜合評價。市考核部門結合各縣區自查、實地核查、相關督察檢查和納入年度耕地保護考核的獎懲事項等情況,對縣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打分排序,形成考核結果報告,并從考核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縣區中,按得分高低依次評選出一、二等獎??己说梅?/span>60分以下(不含60分)為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通報??己私Y果經市人民政府審定后在全市范圍內通報。
第十條 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評獎資格:
(一)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有任意一項指標未完成的;
(二)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面積居全市首位的;
(三)未完成市下達的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任務、未完成“三舊”改造年度計劃指標的;
(四)因耕地保護工作不力,被國家有關部門或省、市人民政府或省有關部門約談或問責的;存在違法用地國家級掛牌案件或明確與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相掛鉤的違法用地省級掛牌案件且未按期結案的(市考核部門上報考核結果時,尚未到結案期限的,結案情況作為下一年度評獎資格依據);土地衛片執法檢查、自然資源例行督察等督察檢查發現違法用地較為嚴重的;因耕地保護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的;
(五)財政、審計部門檢查監督發現耕地保護專項資金使用存在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的;
(六)省市耕地保護相關工作檢查中發現弄虛作假、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低劣的。
第十一條 考核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且符合評獎條件的縣區不足2個時,按照排名先后順序確定一、二等獎。
第十二條 根據考核結果,市人民政府對獲獎的縣區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市有關部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土地整治和耕地保護專項資金、土地整治項目時予以傾斜。
對考核不合格或考核發現問題突出的縣區,責成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原則上暫停該縣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
對考核發現問題特別嚴重的縣區,報告市政府后,由市領導對有關縣區長(管委會主任)進行約談、問責等。
第十三條 縣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結果,列為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己私Y果抄送市委組織部和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糧食局等部門,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糧食安全責任考核、領導干部問責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 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下一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具體評分細則由市自然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河源市縣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河府辦〔2014〕29號)同時廢止。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